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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

时间:2020/3/24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 施工进行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211400,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进行编制, 电子档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由各投标人自行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中下载。 软件联系人员: 项工: 13056805319     徐工:15258212632

 

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6组团H工作室

人:陈伟、顾静芬、郑梅英、周圆圆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3158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6组团H工作室

联 系 人:陈伟、顾静芬、郑梅英、周圆圆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31586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栎社村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北至214省道,南至奉化江支流,长度约为390米。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全部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路面标识及外立面改造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要求

国家定额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缩短工期比例:  /   %

除上述要求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区段)  工期:             

1.3.3

质量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要求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详见招标公告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不得有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指: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在预备会上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  /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要求:工程分包须经发包人认可,分包专业施工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资质管理规定。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机械配备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等。

其他补充: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施工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19年10月11日16时00分前

形式: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件与WORD电子版发到272692615@qq.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发出的形式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1.1

投标文件的内容

删除“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1条内容,新增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商务标、资信标)的内容按以下要求编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一、商务标编制内容:书面格式(将以下所有商务标内容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编制生成导出并打印成册,具体注明除外)

商务标封面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此资料只需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副本中无需放入):书面内容中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5-1、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5-1-1、5-2-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6-1-1)”六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应通过宁波市海曙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打印成册;上述六项内容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三日内通过电子商务标导出并打印成册提交招标人(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3.4.1条)作为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依据

4、采购承诺函

5、劳动关系承诺书

6、各项施工组织承诺:

(1)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管理机构配备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2019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的复印件);

(5)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二、资信标编制内容:书面格式(将以下所有资信标内容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编制生成导出并打印成册)

1、资信标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

4、资信分自评分表

注:若投标人未提供资信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已提供资信标但未提供资信标内容的,只得基本分。

3.2.1

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形式

3.2.4

招标控制价

有,招标控制价: 11246455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均包括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章第1.3条款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486236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不少于 叁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其他要求:电子格式:(含资信标、商务标)

1、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编制生成导出并刻录至U盘、光盘,分别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份,且单独包封,与书面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提交。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

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3.7.3(B)

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要求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要求。

3.7.3(B)

投标文件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书面版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1.1(A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封套中。如有电子版文件,应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提交的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编制生成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是 “****.已加密投标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项目投标文件(资信标/商务标/电子标书)

2019年10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是,退还时间: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不要求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及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要求

要求出席的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被邀请的申请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以签到为准),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其他说明:授权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近一个月(2019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2(4)

开标顺序

细化: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信标,公布资信标的评审结果,再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商务标初步评审结束后,抽取本项目的浮动A与价格权重B,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总得分的高低推荐本项目预中标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宁波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5%,采用浮动机制,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17号、甬建发〔2015〕139号、甬金办〔2015〕51号及及甬建函〔2017〕96号文件执行,符合甬建发〔2017〕110号文件的享受同等待遇(名单详见甬金办〔2017〕112号文件)。

要求

9

是否采用

电子招标投标

(即本招标文件中的A情形)

是(即本招标文件中的B情形),具体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含U盘、光盘各一份)将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系统中使用;提交的投标文件纸质标书必须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内置的打印功能打印并附有水印码(打印序列号),投标文件的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水印码必须一致。

2、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内容相一致。

3、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人使用“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制作)相关内容及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要求,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刻录在光盘和U盘中。

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为防止光盘被划破,请用记号笔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含U盘、光盘各一份)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评标系统中正常识别、读取(系统故障除外)。

4、提交的通过“品茗投标制作工具-海曙”编制生成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是 “****.已加密投标文件”。

5、其余要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7.3A(2)条。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在建项目

执行《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相关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10.2

类似项目

自2016年7月1日至今在软土地基基础上(除改造工程)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674.7873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时间以质量监督报告出具的时间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10.3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10.4

盖章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单位盖章指盖单位法人章(为实体章,电子章做否决投标处理)

10.5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74-87631586;

同时将异议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272692615@qq.com

10.6

投诉的渠道及方式

投诉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等九部委2013年23号令办理。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电话0574-87081373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关于评审资料

的约定

关于证书或原件资料的提交要求:资信评审中涉及评审内容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无需备查),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随带备查,评标委员会可视情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验,如投标人未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评审内容不予认可。如相关数据从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采集使用的,A级企业可以免于提交原件,若提交原件且与系统不一致的,以提交的原件为准。

关于软土地基的认定办法:

(1)宁波市行政区域的工程(除改造工程)视为有软土地基施工经验;

(2)非宁波市行政区域的工程需提供让招标人信服的技术资料以证明其工程施工在软土地质上,提交下列至少一项证明资料:(必须符合其中一项,最终以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

① 在图纸或地质报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

② 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10.12

其他内容

1、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文件、《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等文件的通知》(甬建价﹝2016﹞23号)文件、《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2、有关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落实民工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在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评标过程中如遇系统不能正常进行的,评审以纸质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书面格式与电子格式不一致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的水印码不一致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项目经理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保持一致,若无正当理由未保持一致的,将否决其投标

7、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开标时,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8、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或提供电子格式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0、经电子商务标评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同IP、同硬盘或同计价加密器等情况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移交国库,并将相关情况汇报有关部门。

11、投标人员社保缴纳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可举证说明,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有效,具体表述如下:

项目管理人员如存在以下6类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人员是否有效: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说明,如两者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园区6组团H工作室    座机:0574-87166058    传真:0574-8763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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