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4-87166058
时间:202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公园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北至环城北路规划泵房,西至规划定英路,南至大庆北路,东至规划运河地块。
规 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16.2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位于本地块北侧,用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61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9946万元。
招标控制价:暂定3500万元,具体详见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5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公园绿地、地下室环卫服务站、公园管理用房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施工信用等级的,其不得被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均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它必要合格条件: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注: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3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北分网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6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8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档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3生成。
6.4电子档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115.231.208.175:6082/t9/),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光盘或者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应单独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6.5投标单位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6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并在“电子密钥”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为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顺利上传,投标人应适时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7.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6组团H工作室
联系人:方海杰、陈伟
电话:0574-87636586
传真:0574-87631586